市场or垄断?专家认为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有收有放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刘满平 时间:2016-01-18 10:00 点击:次
按照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1 月 13 日,新一年首轮调价窗口开启,就在业内猜测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是否将连续第三次搁浅,以及新调价机制是否就此推出之际,当天下午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简化调价操作方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坐实部分业内猜测。
根据通知,国家发改委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并按新机制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自1月13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下调140元和135元。约折合90#及89#汽油0.10元/升,93#及92#汽油0.11元/升,0#柴油0.11元/升。
中宇资讯分析指出
本轮调价落实幅度,仅为12月初原油处于40美元以上时对应的部分。亦即,此轮下调成品油价是此前国际油价为40美元/桶以上炼油成本时,将其对应的汽柴油下调幅度进行了落实。
尤为引人注意的是,新机制对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首次特别设置了调控下限,40美元/桶,即所谓“地板价”。结合之前《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设定的调控上限,130美元/桶,即所谓“天花板价”,当国际市场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在40美元-130美元之间时,按机制正常调整。
中国经济学会理事刘满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
国际油价在40美元/桶以下不调,与高于130美元/桶不上调对应,相对公平合理,完善了此前试行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事实上,与之相对应的是,近期国际原油持续大跌,WTI、布伦特原油期货收盘价均跌至30美元/桶附近,甚至部分原油现货价格已跌至25美元/桶附近,为2004年以来最低值。
据金银岛副总裁钟健预测
2016年上半年期间,国际油价(WTI)的平均价将在35美元左右,波动幅度大约在28-42美元之间。这就意味着,在上半年的大多数时间内,国内成品油价将不再做调整。即使油价再次走出V型的阶段性反弹行情,这一可能触及40美元开启调价的“阀门价”也只能在4月上旬前后形成。
中宇资讯分析指出
今年国际原油低油价的外部环境下,国内成品油中下游用户按需采购,鲜有集中补货,从而也促使销售企业得以平稳销售,从这一点来看成品油批发市场的调整可谓市场化相对完善。
钟健进一步说:
“40美元之下停调国内油价的‘地板价’主要是保护维护了油田开采、原油炼制等上游企业的基本经营环境。在竞争主体逐步形成并强化的背景下,面向消费者的实际零售价仍存在下降空间。即使在12月中旬国内油价停调后的这段时期期内,国内大多数地区的加油站零售价仍处在逐渐下降的趋势中。竞争已经使得加油站的零售价不再紧密跟随国家的定价而确定”。
新机制还有一项关键举措是“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根据通知,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调控下限时,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设立专项账户存储,经国家批准后使用,主要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刘满平认为
设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并专款专用,这与油价高涨时收取石油暴利税相对应。
“新机制规定将不调价的资金,即没有留利企业,也没有让利直接用油者,而是纳入专项准备金,准备惠及更广大的社会群体,从平衡企业与直接用油者小圈子中跳出来,本身就是一
次观念上的进步。因为更多的人是不开车的,油价政策能顾及到他们,才能真正达成社会更广泛意义上的共识”钟健说。
以俄罗斯为例,俄罗斯在国际油价29美元/桶之上时,就将油价中的大部分资金纳入国家石油基金,主要用于民生,俄罗斯的民众并不会反感高油价。
记者获悉,目前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制度正在研究制定中,推出时间待定。
通知还指出,今后发改委将以信息稿形式发布调价信息,不再印发调价文件。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以文件或信息稿等形式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等。
市场分析认为,加大调价信息公开力度无疑是为以后下放定价权打基础、做铺垫。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
“其实改为信息发布才是真正的重点,消除不调价的不确定性,是市场化实质性一步,地板价只是个短期措施。下一步可比照天然气定价机制,如上浮20%,由国内供需定价。而体制改革需要管住中间,放开两头,营造一个有效竞争市场,才能由供需决定有效价格信号”。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此前曾撰文强调:
“十三五”期间应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成品油价格将完全实现市场化。国家发改委此次在答记者新闻稿中亦指出,下一步,国家将结合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进程,适时全面放开成品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