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个人购买比例超七成 商务部:鼓励增加号牌
来源:能源财经网 作者:肖何 时间:2021-08-20 16:08 点击:次
8月19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个人购买的比例超过七成,市场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今年1-7月,我国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销量147.8万辆,同比增长2倍,超过2020年全年136.7万辆的水平,创历史新高;新能源汽车销量占生产企业新车销量的比重达到10.0%,较去年同期提高6.1个百分点。
高峰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商务部会同工信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相关的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推广活动。江苏、重庆等地举办了新能源汽车下乡专场活动。根据统计,下乡车型今年5-7月的销量已经超过43万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在天津、海南等20多个地方开展汽车巡展活动,推广新能源汽车。
二是推动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政策举措。鼓励引导各地通过增加号牌指标、放宽号牌申请条件等措施,减少新能源汽车购买环节的限制,在充电、通行、停车等使用环节为新能源汽车创造更多便利。
三是持续引导重点领域车辆电动化。各地通过多种措施加大在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力度。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居民消费观念逐步转变,新能源汽车使用条件与环境持续改善,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将持续释放,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将进一步提高,销量有望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此外,在8月11日,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发布了2021年1-7月我国外贸运行情况。其中,新能源汽车带动汽车出口增长。1-7月,汽车出口同比增长102.5%,增速创历史同期新高,拉高整体出口增速0.6个百分点。
除了商务部,近日,财政部在“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807号建议的答复”中介绍说,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和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年销量从2009年的不到500辆增长到2020年的130万辆,市场规模连续6年世界第一,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建立了结构完整、自主可控的内循环产业体系,形成了一批行业领先的优势企业。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大力支持科研院所开展新能源汽车领域科技创新。一是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等,支持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中央级科研院所开展自主选题研究。相关科研院所可根据国家战略部署和行业发展需要等,自主开展新能源汽车领域科技创新。二是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相关领域科研工作。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可按程序申请获得支持。
工信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370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将加快推进立法工作,以部门规章形式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细化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不齐全情况下的书面说明要求,增加处罚手段,加大监管约束力。配合生态环境部发布《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对废旧动力电池处理过程提出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几经调整,目前的补贴力度已大幅减缓,但我国推动新能源行业发展的决心依旧坚定。就在上个月底,中央政治局重磅定调:支持新能源车加快发展。
政策红利继续释放,市场渗透率快速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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