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部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看 燃料电池汽车受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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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回复的具体内容来看,国家在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方面,已制定出台多项支持政策,包括示范应用、技术攻关和标准支撑等方面。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关政策的支持。

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方案成熟一个实施一个

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一种类型,具有绿色环保、续航里程长等特点,在中远途运输、重型卡车替代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2020年4月和9月,财政部联合工信部等先后印发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以奖代补”方式,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群,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期暂定四年。奖励资金由地方和企业统筹用于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人才引进及团队建设,以及新车型、新技术的示范应用等。

今年4月份,财政部等5部门下发通知,拟将京沪粤冀豫等地纳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

关于示范城市群的选择,将采取地方自愿申报、专家综合评审方式确定。申报城市应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产业链上优秀企业所在城市进行联合,形成产业链条各环节环环相扣、强强联合态势。

目前,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申报和评审工作正在按计划开展,财政部等部委将按照方案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重点支持基础好、资金落实到位、计划目标明确、应用场景清晰、政策制度有保障的城市群。

二、燃料电池汽车可享受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优惠

一是2020年4月,将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至2022年底。

二是明确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并结合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以及节能、新能源车船国家标准体系完善情况,不断研究完善该项政策,分别于2015年和2018年对享受车船税优惠的新能源车船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更新和调整。

购置使用燃料电池汽车符合条件的,可按照上述规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优惠。

三、多项财税政策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技术攻关

在技术攻关方面,中央财政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积极支持汽车及零部件相关领域科研工作。

此外,中央财政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相关领域科技创新:

一是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相关科研活动进行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按程序申报项目开展相关研究。

二是通过基本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等加大对相关领域中央级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力度,支持其改善科研基础条件,自主开展研究等。相关单位可根据国家战略部署和行业发展需要等自主开展科研工作。

三是创新支持方式。采用“先实施、后拨款”的资助模式,由企业等创新主体先行投入并开展各类科技活动,通过验收后再给予补助,引导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还有专项支持渠道: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等渠道支持企业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国家鼓励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相关检验检测中心

“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建设了新能源汽车、车用动力电池等6家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2021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国市监检测发〔2021〕16号),进一步明确了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标准。市场监管总局鼓励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支持下,申请建设国家燃料电池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进一步加强燃料电池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为燃料电池产品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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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陈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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