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斯科反对被售予万向 指控后者应为其破产负责
来源:盖世汽车网 作者:Martin Shi 时间:2014-01-08 09:20 点击:次
据路透社消息,美国电动车制造商菲斯科申请破产获批后,坚持要求被售予李泽楷旗下公司,而非重新报价收购的万向集团。菲斯科指控万向集团应为其破产负责。
去年11月,停产一年的菲斯科申请破产保护。李泽楷所控制的投资集团“混合动力技术控股公司”(Hybrid Technology Holdings LLC)准备以1.5亿人民币的价格收购菲斯科资产。不过12月31日提交给法院的文件显示,菲斯科债权人已经要求法院废止菲斯科同意将资产售予李泽楷的交易,取而代之开展公开竞拍,而中国万向集团旗下万向美国公司将参与竞购。万向已经同意初步开出2,472.5万美元的报价,并承担菲斯科部分债务。
按照计划,今年1月3日特拉华州威明顿破产法院将为该交易召开听证会,确认是否批准菲斯科资产售予混合动力技术控股公司,不过该听证会已经被延迟至1月10日,原因是暴风雪天气可能严重影响美国东部地区的交通。
菲斯科在向威明顿破产法院提交的文件中,表示反对债权人的提议,指出万向集团的行为是导致菲斯科最终破产的原因之一。2013年初,万向成功收购美国电池制造商A123 Systems公司,而该公司也是菲斯科的电池供应商。菲斯科称万向在完购之后,切断了对菲斯科的供应,迫使其破产,“万向导致了破产案并意欲从中渔利”。
而菲斯科债权人委员会律师——来自Brown Rudnick律师事务所的Sunni Beville提出反驳说法,指出在万向收购A123数月之前,菲斯科就已经停产菲斯科·卡玛混合动力跑车,以节约资金。
目前债权人更倾向于拒绝将菲斯科资产出售给李泽楷。原因是混合动力技术控股公司支付2,500万美元购得菲斯科未偿还政府的债务权利,准备利用所欠款项中的一部分作为“信贷报价”进行收购,而非使用现金,因此其他债权人能够收回的债务寥寥无几。法院文件显示,类似设计顾问公司和供应商等无担保债权人,多数会反对将菲斯科售予李泽楷。(Martin 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