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拟要求电力公司从个人和企业收购再生能源电力

据共同社报道,围绕推行旨在普及可再生能源的“固定价格收购制度”,日本经济产业省25日初步通过电力公司收购可再生能源供电电费方案。

电力公司从个人或企业收购电力的价格初定如下:太阳能电力每度42日元,风能电力每度23.10日元,小型水电站电力每度30.45日元至35.70日元。太阳能电力和地热电力的收购期限分别为10年和15年,其它新能源电力为20年。这一制度预计从今年7月份开始实施。

为普及再生能源电力供应,日本2011年8月制定了“固定价格收购制度”,与之相应的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案规定,电力公司有义务以对对方有利的价格收购家庭和企业用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收购电力的费用最终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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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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