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九市入围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综合报道 时间:2013-11-28 09:04 点击:次
昨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消息,经过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进行审核评估,确认28个城市或区域为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其中,广东省共有包括广州、深圳、广东省城市群共9个城市入围。分析指出,在新一轮产业政策推广的政策扶持下,新能源汽车将加速迈入普及阶段,而第一批28个城市或区域,在未来3年将至少新增约18万辆的新能源汽车。
全国28个城市区域入围
据悉,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共有28个城市或区域,包括了北京市、天津市、太原市、晋城市、大连市、上海市、宁波市、合肥市、芜湖市、青岛市、郑州市、新乡市、武汉市、襄阳市、长株潭地区、广州市、深圳市、海口市、成都市、重庆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河北省城市群、浙江省城市群、江西省城市群、广东省城市群。
其中,广东共有9个城市入围,被划分为广州、深圳以及广东省城市群(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
这也意味着,消费者今年在这28个城市购买符合补贴标准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乘用车、纯电动车乘用车,可获得最高补贴6万元;购买燃料电池乘用车则可以获得最高20万元补贴,而购买燃料电池商用车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补贴。
至少新增约18万新能源车
分析指出,28个城市或区域被列为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将会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速度,尤其是保有量上的增长。
据我国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到2015年时,我国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时产能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
然而,据工信部数据,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仅为1.63万辆。截至去年底,共有629款车型列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累计生产也只有2.74万辆。
中汽协的不完全统计也显示,去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12552辆。
这与《规划》的目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为此,9月份发布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在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这也就意味着,本次入围的28个城市,在未来3年,将会至少新增近18万辆的新能源汽车。
不过,资深汽车分析师钟师对本报表示,未来应该更为看重新能源汽车本身的技术瓶颈,要集中力量突破主要技术难关,实现真正意义的普及。
完善我省新能源产业布局
据悉,在本轮发布28个推广城市名单中,广东共有9个城市入围。分析指出,在布局上,呈现出广州、深圳以及珠三角城市群的三足鼎立局面,这将进一部分完善我省新能源汽车的布局,形成以广州、深圳为整车生产基地,珠三角城市为相关配套的局面。
目前,我省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已经具备初步规模。其中,在深圳,依托比亚迪、比亚迪戴姆勒两家整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已经进入了商业化推广,累计在公交行业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3850辆,占公交、出租车辆总数的12.6%。
而广州依靠着东风日产、广汽乘用车等整车企业,已经具备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与商业化推广能力。东风日产旗下的纯电动车聆风已经实现了出租车示范运营,明年自主品牌启辰旗下的电动车晨风将正式上市销售。
此外,中山、佛山、江门、肇庆、惠州、珠海、东莞等城市,也形成了初具规模的新能源整车与零部件产业配套。
其实,早在今年3月,我省就发布了《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计划到2015年,形成20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并给予新能源汽车在办证“绿色通道”、减免通行费停车费等方面一揽子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