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采购为利益输送 长园集团:为尽快收回应收账款

否认采购为利益输送 长园集团:为尽快收回应收账款

动力电池龙头企业沃特玛债务危机发酵后,也波及到不少上市公司。长园集团(600525,SH)于4月末发布了对沃特玛部分应收款项的处理方案,但这份方案也引来了深交所的问询。5月12日,长园集团回应深交所问询称,公司应尽快收回应收账款,以采购方式减少中锂新材对沃特玛的应收账款是非常必要的。同时,长园集团也在问询函中否认了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剩余1.76亿货款已计提坏账

根据方案,长园深瑞基于储能业务发展需要,与沃特玛签订《销售合同》,合同约定长园深瑞向沃特玛购买A类电池PACK,产品单价略低于市场价,合同总价款人民币9998.38万元。该《销售合同》中约定货款结算按照《三方抵消协议》约定执行;中锂新材基于减少应收账款及降低经营风险,与沃特玛签订《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中锂新材向沃特玛购买A类电池PACK,产品单价略低于市场价,合同总价款人民币6163.21万元,该《销售合同》中约定中锂新材可通过背书沃特玛为出票人的商业承兑汇票给沃特玛的方式用以支付货款。

公告指出,长园深瑞将对沃特玛的前述货款债务9998.38万元全部转让给中锂新材,由中锂新材代为支付,长园深瑞与中锂新材的债权债务后续另行协商确定解决方案。长园深瑞将上述债务转让给中锂新材后,中锂新材对沃特玛货款债务金额小计人民币1.61亿元。中锂新材与沃特玛协商一致确认:中锂新材需在长园董事会审议通过应收账款处理方案之后将沃特玛作为出票人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给沃特玛,背书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人民币8991.99万元,同时沃特玛从尚欠中锂新材的应付账款中扣除人民币7169.6万元。

长园集团在回复深交所问询中表示,上述交易完成后,中锂新材应收沃特玛货款将减至1.76亿元,但该款项的可收回性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已计提专项坏账准备。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债务危机发生后,沃特玛先后完成中通客车等的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的出货。

一位动力电池行业分析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沃特玛债务危机的解决办法主要是“以货抵债”,但目前沃特玛的储能业务体量较小,能否有效消耗产能仍不确定。

长园深瑞尚未签署正式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4年12月,长园集团便以增资方式参股沃特玛,并委派了董事鲁尔兵。长园集团方面表示,鲁尔兵除在增资入股时参加了一次沃特玛董事会外,并未参与沃特玛的实际运营,其本人从未领取沃特玛的薪酬,未持有沃特玛股份及有其他利益关系。长园集团表示,不存在向关联方沃特玛输送利益。

此次问询中,深交所还要求长园集团结合长园深瑞、中锂新材近年来外购电池用途、金额和数量等问题。

对此,长园集团方面回复称,长园深瑞长期耕耘电力市场,陆续推出了集装箱式储能电站、大容量储能电池管理系统等完善的储能解决方案。而这些储能解决方案均会用到大量的电池,2018年争取让相关储能项目合计达到200MW的年生产能力。截至公告日,长园深瑞已与广东省某电厂、浙江省某氯碱厂、江苏某企业等进行深度项目交流,项目规模合计30MW。但目前长园深瑞尚未与对方签署正式合同,不排除市场变化的可能性。但根据目前储能市场发展趋势,预计上述电池存在存货积压的风险不大。

“长园深瑞在收到产品后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对产品进行充放电测试等性能指标进行验收,确认购买的电池所用电芯均为A类电池,电池特性完全满足储能应用的要求。”长园集团方面强调称。

对于主营锂电池隔膜的中锂新材为何要购买沃特玛电池,长园集团则称,中锂新材购买后将直接销售给第三方。2018年国家能源局已启动现货市场,通过电化学储能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在年内会有明确的市场机会。目前中锂新材充分利用集团资源,已与多家能源投资集团达成意向。但目前中锂新材尚未与对方签署正式合同,仍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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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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