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股东终止转让股份 顺威股份收购熊猫新能源失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陈鹏丽 赵桥 时间:2017-06-07 09:05 点击:次
编者按【 自去年5月起,顺威股份(002676,SZ)就对外称公司无实际控制人,至今已经长达一年时间。在这一年里,顺威股份相继有5名高管辞职。公司为了探寻新的利润增长点,新设了6家子公司,但截至2016年末,其中3家
尚未开展业务。而近日,顺威股份宣布终止收购熊猫新能源,收购折戟。不过,这家无实控人的公司却受多位“牛散”青睐,股价出现上涨,而业绩并不尽如人意。那么,顺威股份这一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近日,顺威股份(002676,SZ)发布公告宣布,公司终止收购熊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新能源)100%股权。
至于终止此次收购的原因,顺威股份公告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利得)与华信超越(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北京)已经终止相关股权转让,公司与熊猫新能源全部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无法满足,同意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目前,西部利得为顺威股份第二大股东。
6月6日晚间,顺威股份回复问询函称,自双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来,A股市场持续震荡下挫。考虑到二级市场状况,2017年5月14日,交易双方初步协商终止本次股份转让协议。5月22日,双方协商后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同日,华信北京召开股东会,同意终止上述股份转让协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顺威股份宣布拟以1亿元的价格购买熊猫新能源100%股权,而这项收购的前提是西部利得将其管理的西部利得增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增盈1号资管计划)持有的所有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华信北京。这起收购当时也遭到深交所的问询。深交所的问询函主要关注华信北京是否有意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以及华信北京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这一问牵出了华信北京启动杆杠收购顺威股份部分股权的消息。
终止收购熊猫新能源
3月2日,顺威股份对外宣布了一项收购。其拟用自有资金以1亿元的价格从北京高华财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华财信)、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金源)等多个交易方购买所持熊猫新能源100%股权。
据介绍,熊猫新能源核心业务是新能源汽车租赁运营,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新能源车辆及其综合配套服务解决方案。目前,熊猫新能源的主要业务集中在电动物流车租赁运营。
这一跨界对于以塑料配件为业务核心的顺威股份似乎有点大。顺威股份在当时的公告中称,公司主营业务空调风叶市场正处于成熟期,市场竞争趋于激烈,此次收购将推动上市公司进入新能源汽车租赁运营领域,丰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结构。顺威股份称,本次收购也具有业务协同效应,收购完成后有助上市公司开拓新能源汽车配件市场,从而提升公司业绩。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顺威股份披露的标的公司财务报告,熊猫新能源成立于2015年9年,去年净利润仍为亏损状态,营业利润为负1071.54万元,净利润为负814.54万元。这个收购的前提是,增盈1号资管计划将所持顺威股份约1亿股全部转让给华信北京。
据了解,华信北京的实控人为马超,而熊猫新能源第一大股东高华财信也是马超实际控制的企业。增盈1号资管计划与华信北京在3月1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后,增盈1号资管计划实控人文菁华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而华信北京将取代成为顺威股份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5.06%。华信北京还称,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6月1日,顺威股份宣布,与熊猫新能源全部股东解除《股权转让协议》。顺威股份在公告中还表示,终止收购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收购曾被深交所问询
在宣布拟收购熊猫新能源后,顺威股份随即接到了深交所的问询函。深交所称,股份转让完成后,华信北京持股比例为25.06%,公司第一大股东蒋九明持股比例为29%,未来华信北京还可能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要求华信北京说明本次受让股份的意图,是否存在谋求上司公司控制权的可能性。
华信北京后来出具说明称,受让公司股权是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长期看好,但截至问询函回复出具日,暂无获取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
此外,深交所还问询华信北京此次受让1亿股所涉及的资金来源。这一问揭开了华信北京杠杆收购上市公司股权的“内幕”。
华信北京3月9日回复深交所称,此次股份转让款为26.08亿元,华信北京将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支付,其中华信北京以自有资金支付3亿元,拟向第三方借款融资17亿元,拟向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6.08亿元。可见,华信北京此次收购顺威股份25.06%股份接近九成资金来自借款,杠杆率颇高。
而华信北京的借款方背后是著名富豪黄如论,华信北京拟向黄如论控制的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入资金17亿元。
但是根据顺威股份公告,5月26日顺威股份收到文菁华《关于终止与华信超越(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函》,称因二级市场整体形势的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上述股份转让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