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公告:部分变更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综合报道 时间:2012-07-14 07:07 点击:次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2-033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变更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62号”《关于核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8月1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3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7,433,252.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77,566,747.20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10年8月23日到账,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出具的“XYZH/2010CDA20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合计使用357,889,600.00元,其中:
1、使用74,000,000.00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内容详见公司2010-004号公告《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2、使用80,000,000.00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内容详见公司2010-017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使用51,800,000.00元超募资金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内容详见公司2011-020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的公告》);
4、使用82,089,600.00元超募资金增资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内容详见公司2011-026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5、使用70,000,000.00元超募资金增资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内容详见公司2011-054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综上,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剩余金额为54,707,147.20元(不含募集资金孳生的利息)。
二、氢氧化锂项目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后资金使用情况
(二)原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原因和主要内容
2010年,我国政府确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名列其中。2011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确将动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及其关键材料,包括正极、负极、隔膜和电解质等列入鼓励类项目。锂离子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核心,而电池材料是决定动力电池安全、性能、寿命、成本的关键。根据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国有望成为全球最大新能源汽车市场。大规模储能系统是未来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动车/大规模储能系统—锂电池—电池材料产业链的高速发展不仅使锂电池生产商和正负极、隔膜和电解液供应商受益,也为锂盐产品和石墨等原料供应商带来市场机遇。
随着氢氧化锂在三元材料等下游领域的推广应用,其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公司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5180万元建设年产4000吨氢氧化锂的生产线将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故将该项目产能变更为年产5000吨氢氧化锂(含3000吨电池级和2000吨工业级,二者之间可相互调剂)。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三、变更后的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建设背景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背景
锂基脂、锂电池等下游行业对氢氧化锂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为公司氢氧化锂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作为国内锂行业的龙头企业,在氢氧化锂细分市场上具有一定的技术和市场优势,同时氢氧化锂作为转换高端锂产品的基础原料,公司通过产能扩充,为公司产品升级打下良好基础,将有利于其在市场中地位的巩固和走向更高的发展层次。
2、项目技术可行性
(1)项目计划采用的生产工艺为公司专利技术。
(2)本项目建设在原厂区中,使用现有水源、能源和电力供应,能够满足建成后生产的需要。
(3)本项目计划建设的生产设施与厂区规划相符,与同类生产设施相比较提高了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率,并比现有同类设备节能。
(4)本项目产生的“三废”可以利用现有设施设备进行处理,满足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
(二)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造成的冲击仍在继续,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宏观经济环境存在不确定性,因而可能出现目标市场需求下降,影响项目市场拓展。
(2)市场风险
虽然氢氧化锂的市场需求处于稳步上升态势,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公司在决定投资本项目之前,也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比如项目建成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了巨大不利变化等,有可能使本项目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3)项目实施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虽然本次年产5000吨氢氧化锂建设项目经过了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市场开拓不能如期推进等因素,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带来较大的影响,可能导致项目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新项目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公司管理层将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予以控制和化解。
2、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属于公司主导产品扩能项目,项目建成之后既可以提升现有氢氧化锂的产能,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生产成本,提高公司规模效益。同时为公司实现产品升级打下基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本次项目的实施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本次部分变更氢氧化锂项目已经公司2012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于项目名称和产品方案等发生变更,该项目尚需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批复等手续。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根据市场需求部分变更氢氧化锂项目,是合理的、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经营和长远发展;投资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投资规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变更氢氧化锂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部分变更氢氧化锂项目将更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变更氢氧化锂项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认为:本次部分变更氢氧化锂项目,不改变超募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变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变更内容及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变更。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变更氢氧化锂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以自有资金承担项目调整增加的投资金金额,不增加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本次变更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公司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变更氢氧化锂项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二届十六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意见;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