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 新补贴政策诸多细节尚需明确 专家:调整补贴政策正当其时-财经评论-能源财经网-新能源财经门户网站

新补贴政策诸多细节尚需明确 专家:调整补贴政策正当其时

新补贴政策诸多细节尚需明确 专家:调整补贴政策正当其时

2016年12月30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的调整政策在2017年新年钟声敲响之前,众人翘首以盼之中尘埃落定。

2016年年初,“骗补”事件曝光以后,政策必然面临重大调整,具体怎么调,企业与大多数专家没有人能够说清楚。新政策牵动着大家的心,在这样的状况下,新能源客车几乎停止了生产销售。如今《通知》终于发布了,大家悬着的心也落了地。总体上看,新版补贴政策在严谨性、科学性等方面有了极大的进步。

《通知》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完善补贴方法、改进资金拨付方式、提高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等措施,形成鼓励技术进步和扶优扶强的财政补贴机制,有利于净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在防止“骗补”方面,政策在监管、惩罚机制方面加大了力度,体现了政府部门打击违法企业的决心。

虽然新政策有了很大进步,但是,仍然有一些地方存疑,如果不厘清,也许这几方面会在执行中出现问题。

比如,在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中,《通知》提到“提高安全要求,对由于产品质量引起安全事故的车型,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扣减补贴资金、暂停车型或企业补贴资格”。这里有几个关键词,“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如何界定,也就是说没有明确给出界定依据。新政策的本意是督促企业增强产品安全意识,但无“法”可依带来的后果可能导致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而且还会使企业对政策的权威性产生质疑。

再比如,《通知》中提到,“建立市场抽检机制,强化验车环节管理,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及产品,及时清理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市场抽检是保证公告产品和市场产品一致性的重要手段,《通知》没有明确如何抽检?需要明确的实施办法,这样才能让某些生产不一致企业心服口服,把他们的产品清出《目录》。不清除这些害群之马,无法净化竞争环境。

还比如,《通知》中提到,“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这一条规定让不少业内人士存疑,规定3万公里的依据是什么?这个数字对于大多数非个人用户购买者是否合适?

非个人用户中,分时租赁企业占有较大比例。据笔者了解,有些分时租赁车辆很难在一年内行驶里程达到3万公里,这意味着他们难以在规定期限内获取补贴,如果有些企业采取“调”里程表或者“刷”监测平台数据的方法达标,这种方法隐蔽性较强,难以被发现,政策该如何应对呢?      

笔者认为,新版的补贴政策,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科学性和严谨性有了很大提升,但《通知》难以全方位覆盖,及时出台相应的细则,是保证新版补贴政策切实落实的重要保障之一。

国家科技部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特聘专家王秉刚

国家科技部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特聘专家王秉刚 中国电池网资料图   摄影/陈芳芳

国家科技部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特聘专家王秉刚:调整补贴政策正当其时

我认为,新的补贴政策调整地还是很有道理的。应该看到,2014-2015年新能源补贴的力度很高,这既对行业带来了强有力刺激,使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高涨;同时也带来消极影响,补贴过高不利于技术路径选择、技术进步。按照原有补贴政策,企业不用太高的技术水平就可以生存,这其实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在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发展起来的情况下,及时调整补贴政策,有助于企业提高技术、降低成本,最终离开补贴,真正走向市场。

事实上,从国际上来看,中国对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力度都是比较高的。以日本为例,补贴是按照新能源汽车新增成本的一半来计算的。而我国此次出台的新补贴标准,虽然与原来的补贴政策相比下调力度比较大,但如果具体到每一辆车上,通过对比新能源车与传统车的差价来计算,可以看到补贴基本上已经涵盖新增加的成本。当然,一下子将原来的高补贴降下来,估计很多企业一时会不适应,但应看到补贴迟早是要退坡的。

对于补贴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没有先例可以参考,政府也在不断地探索。政府出台补贴政策的目的是把新能源汽车产业鼓励起来,而不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对立。补贴需要从产业发展的全局来考虑,新补贴政策所体现出的提高电池能量密度、提升续驶里程等方向都是正确的。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电动汽车分会主任、清华大学教授陈全世:补贴政策应考虑执行成本

补贴政策与时俱进是必须的,此前也发生了“骗补”等现象,所以通过补贴政策的完善补漏洞是很有必要的。但我个人认为,补贴政策应该广泛征求意见,否则操作起来会遭遇不少困难。

#p#

以电池能量密度为例,此次新规首次提出以电池能量密度为一项参考指标进行补贴,这又走到另一个极端。此前政策禁止三元锂电池在客车上的应用,而现在又鼓励高能量密度电池。这些指标和数值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政策的指挥棒究竟是要指向哪里,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此外,要实际测量电池的比能量其实是很困难的。要知道,新车的参数配置与实际运营工况之间其实有很大的差距。如果把所有电池都拿去检测并重新上公告,这将是一笔很大的执行成本。而在这个过程中,试验单位就会有很多文章可以来做。新的补贴政策出来后估计很多厂家的车都需要重新评估、重新上公告,个人认为,应该明确哪些车可以继续推进,哪些车需要重新上公告,并把握好比例,尽量少去折腾企业。

此次新的标准出来对乘用车影响不大,对商用车的影响则会比较大,最关键的原因是新能源客车补贴最高额度一下由50万元降低为30万元。公交应该是补贴的重点,大幅降低10米以上客车补贴的结果可能造成这类车难以采购。此外,此次政策也分别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我认为没有必要设置地方上限,其实地方财政也很紧张,地方政府如果要补贴一定有自己的考虑。

我的建议是,相关部门应该出台详细的编制说明,通过数据的支撑来解读政策的导向;同时应评估政策可能带来的执行成本和对市场的影响。

中国工程院院士杨裕生:补贴降低是进步但依然偏高

新的补贴政策与此前比减少了补贴,提升了补贴门槛,这是进步。不过,即使降低补贴后,补贴力度依然偏大。这一方面因为目前电池价格已经降下来,另一方面电池增加的成本不应都由国家来负担,用户也应该负担一部分。因为用电比用油要省钱,应该从油和电的差价来补贴电池的成本。目前的补贴是按照电池的市场价全额甚至超额来补贴,我认为是不合理的。

此次补贴调整有两大变化:一是6~8米纯电动客车的补贴下降,二是地方财政补贴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我认为,四部委已经意识到补贴数量巨大,财政负担很重。希望四部委能够按照新补贴政策及退坡预期对“十三五”期间补贴的金额进行估计,并向人大常委会申报预算。

我认为,新的政策中没有考虑企业如何向没有补贴阶段过渡,这是一个缺憾。目前来看,政策依然是在鼓励长续驶里程、高比能量,甚至鼓励多装电池,如果没有补贴之后,新能源汽车可能会卖不出去。新能源汽车应该用新的思维方式进行管理。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能源财经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涉及资本市场或上市公司内容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能源财经网)”的作品,凡属媒体采访本网或本网协调的专家、企业家等资源的稿件,转载目的在于传递行业更多的信息或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删除。电话:400-6197-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