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投资热背后冷思考:融资难是最大痛点(2)
来源:企业观察报 作者:张起花 时间:2015-09-22 17:00 点击:次
“国家能源局发布《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后,将光伏电站的核准制改为备案制,由省级主管部门对光伏项目实施备案管理,简化了光伏电站的审批流程和审批程序,这明显有利于提高我国光伏电站的建设速度。”时璟丽说。
政策对光伏产业的推动的确显而易见。目前,我国分布式发电做得比较好的地方也都与当地出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支持政策有关,广东对光伏没有全省的地方性支持政策,所以从今年上半年来看,其新增的分布式装机的规模仅是2万千瓦,跌出10名以外。
“近两年,中央有关部门出台的支持光伏发电政策,尤其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主要政策就有34项,涵盖了整个产业发展的上中下游各个环节,包括其他相应的配套措施。”时璟丽说,总结来看,促进分布式光伏市场发展的主要政策,主要在6个方面,包括战略规划和项目管理、并网、价格财税、融资政策、商业模式和扩大市场方面的政策。
由于前期投资大,回收期长,光伏政策中最受关注的还是光伏补贴政策。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标准为0.42元/千瓦时(含税)。其中,对于光伏电站的补贴办法是: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I类资源区上网电价0.9元/千瓦时,II类资源区上网电价0.95元/千瓦时,III类资源区上网电价为1.0/千瓦时,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等环保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0.422元/千瓦时(含税)。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性支持政策也给处于寒冬的光伏企业注入了一针兴奋剂,巨额投资潮随即汹涌而来。对此王勃华表示:“任何市场都不可能无休止地扩大规模。市场是非常重要的资源,是不能随便透支的,应该统筹发展。光伏产品一用就是20年、25年,使用周期比较长,这就应该防止提前消费。”
此前,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也在公开场合多次强调:新能源发展如果靠补贴就“甭想做大了”,甚至是“做死了”。他认为我国光伏产业应该在机制上引入竞争,鼓励创新方式降低成本,逐渐减少补贴,最终做到不要补贴,与燃煤发电有一定的竞争可比性。
融资难是最大痛点
史玉柱成立了一个名为绿巨人的公司,重点投资光伏业;江苏旷达以9000万元收购了青海力诺太阳能公司100%股权,正式发力光伏;华北高速与金保利新能源共同投资4.5亿元,收购位于江苏徐州丰县的23.8MW已并网生态农业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股权……近年来,光伏行业的投资并购越来越惹人眼目,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不同的途径进入光伏行业。
但是不得不直视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光伏行业融资难的问题依然是发展中的最大痛点。
去年,风光一时的天龙光电公告称,由于公司营运资金紧张,多晶示范工厂将进行出租,租赁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降低公司运营负担。有财务分析专家认为,高比例股权质押是致使其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天龙光电已然陨落”。
事实上,还有多家光伏企业陷入信用债违约漩涡。*ST超日就是其中之一,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董事长倪开禄及其女儿倪娜将所持股份几乎全部进行质押融资,被质押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超过43%。随着公司业绩变脸,股价跳水,相关信托公司也陷于被动,*ST超日最终不得不走上破产重整的道路。
“虽然股权质押融资成本较高,风险较大,但光伏企业融资的渠道确实有限。”一位光伏企业人士告诉记者,2011年光伏行业进入寒冬,除了政策性银行仍给予部分信贷支持外,大多数光伏企业都被商业银行打入了“黑名单”。越是业绩不佳的企业越容易遭遇抽贷危机。
即便在大量支持光伏行业政策出炉后,银行并未放松对光伏行业的警惕,能够获新增贷款的企业少之又少,而发债或者通过市场再融资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进行股权质押融资似乎成为相对可行的办法。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多数光伏企业均涉及股权质押融资,不少公司股权质押占到了总股本比例的40%至50%。大股东和高管更是将所持股份几乎全部进行质押。
据企业观察报记者了解,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而言,融资困难也是现阶段分布式电站建设遇到的难题。融资困难主要源于产权问题。与地面光伏电站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和电站的所有权,容易以电站为抵押换取贷款不同,开发商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其所使用的屋顶的所有权可能分属几家项目业主,也可能由一家业主所有,屋顶协议的签署是个问题。
同时,分布式电站的运营期是25年,但中国企业的寿命却大概只有10年左右。一旦企业破产倒闭或者换了新的业主,屋顶的产权随之更换,分布式电站是否能继续运行下去,谁也说不清。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不敢贸然放贷。
就此问题,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红炜表示:“在不包括国有企业执行的大型国家项目融资的前提下,中国企业融资总额的95%是要靠以资产抵押的方式来获取的。这种融资结构是以传统金融思维为基础的,是与光伏产业巨大且超高速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的。”
他认为,按照传统金融思维,在融资行为中,以资产抵押为主要控制风险方式。是以融入企业可抵押资产的数量性、优质性和流动性作为是否提供融资服务的出发点。反映在现实信贷行为中的结果就是,除了国家重大项目不需要担保外,其他所有融资都需要求融入企业必须具有不少于20%的现金和大于80%的可抵押资产。
“但是,光伏企业可抵押资产规模的绝对值有限,而且光伏产业可抵押资产规模的增长远远落后于融资需求的增长。”因此,他认为,传统金融满足不了光伏产业的融资需求。一方面,在信贷市场,需要变以资产抵押控制风险的思维为以项目未来收益权为出发点的思维;另一方面,在金融创新和资本市场,需加速网络金融产品和股权类融资产品的创新。
梳理今后光伏企业可采用的融资渠道,上市平台用股权融资、可转债等方式,公司平台可借助信托、产业基金、夹层融资、众筹等形式,项目层面可用融资租赁、银行贷款、项目收益债等方式融资。
但遗憾的是,立体化的融资渠道也不一定就能解决全部融资难问题。目前投融资双方之间最大的分歧是项目现金流的覆盖问题,投资人主要考虑由电站质量保证的未来收益现金流和国家补贴现金流能否覆盖资金成本。
现实是,弃光限电一直是困扰新能源行业发展的头号大敌。今年以来甘肃等多地光伏项目“弃光”现象进一步恶化,限电率从之前的50%上升到70%,严重时甚至达到80%。补贴拖欠1.5-2年,严重影响企业现金流,无法覆盖项目还款本息。
江山控股市场发展部总经理廉锐表示,目前光伏行业存在的两个问题是限电和补贴不到位,究其原因是光伏电站“抢装潮”式增长和送出通道建设缓慢之间的矛盾加剧。随着短时间内大规模装机的出现,使得新增的发电量无法通过现有电网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