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能源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公告(2)

13、标的资产与江西省福能动力电池协同创新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账面值合计为393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江西省福能动力电池协同创新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并说明评估中将上述资产作为非经营性资产的原因。请财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见。

14、报告书显示,电动汽车电池组2015年1-4月收入仅55.30万元,5-12月预测收入为1.96亿元,2016年-2020年预测收入分别为4.73亿元、8.25亿元、10.6亿元、12.5亿、12.5亿。请说明上述营业收入预测的依据,并请财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见。

15、报告书显示,假设福斯特集团的新生产线在正式投产前可以通过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即3C认证)。请补充披露需要取得认证的新生产线对预测业绩和预测营业收入的影响,并说明取得认证是否存在障碍。请财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见。

16、报告书显示,本次评估结果中未考虑评估增减值对税金的影响。请说明公司是否就评估增值相关的所得税等重大交易税费进行预提,分析其对公司的财务影响,并说明交易各方是否有足额的现金支付能力。

四、关于配套融资

17、请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59条的要求披露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包括具体用途、资金安排、测试依据、使用计划进度和预期收益等。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五、关于交易安排

18、请补充披露,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设立的株洲长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否与标的资产存在同业竞争,如有,请说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19、报告书显示,标的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由交易对方或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24亿元。请补充说明上述担保事项在本次重组后是否延续。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六、关于标的资产的财务信息

20、报告书显示,标的资产2013年至2015年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36亿、2.53亿、2.56亿。(1)请公司补充说明前五大应付票据的结算对象、交易事由,交易是否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2)2013年至2015年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合计余额分别为4.36亿元、5.67亿、6.19亿,请补充披露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平均账龄。(3)请公司结合同行业应付账款周转率的水平,说明公司原材料采购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率的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21、报告书显示,标的资产2014年资产负债率为84.40%,2015年4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85.56%。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影响显示,上市公司2014年年末资产负债率的备考指标为71.5%,低于实际指标73%。请公司补充披露备考资产负债率较低的原因,并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22、报告书显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均要求电动汽车电池组供货商提供足额、长期的质量保证,标的资产存在潜在的质保赔付风险。请公司详细说明产品质量保证后续义务的具体内容和年限,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包括计提比例、冲抵调整方法等),说明标的资产是否就质量保证金足额计提预计负债,并请在风险提示部分补充披露相关量化金额及对公司财务的影响。请财务顾问、会计师发表意见。

七、关于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选择

23、报告书显示,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发行价格,即15.15元。请补充披露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并说明选择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股份发行价格的原因。

根据上述函件要求,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正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将尽快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责任编辑:赵卓然】
免责声明: 能源财经网所提供之信息,不能保证其完全实时或完全准确,也不表明证实其描述或赞同其观点,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所有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