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茂远:精准把脉 煤层气如何奋战「十三五」?(3)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孙茂远 时间:2016-02-25 14:12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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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障加油的战略对策
遵循党中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审时度势,理清煤层气产业的发展思路十分重要。开发利用煤层气,有利于我国大气环境的保护,有利于治理危害人民的雾霾天气,深得民心;开发利用煤层气在防治煤矿瓦斯事故、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方面成效显著,“先抽后建”、“先抽后采”、“采气采煤一体化”的政策正在深化落实;开发利用煤层气有利于增加我国的洁净气体能源,从而有利于改善我国的能源结构。
因此,在我国能源消费导引的供给侧改革,即调结构、补短板的进程中,煤层气开发利用作为救命工程、环保工程和新能源工程,倍加受到社会的关注,煤层气产业理所当然属于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的范畴。
我们要把握机遇,充分总结“十二五”经验,精准把脉,寻根溯源,抓住重点,清障加油,以坚定的信心和恒心,采取有效的战略对策,奋战“十三五”,推动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
建议政府层面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我国煤层气产业创造较为良好的发展环境:
① 根据国外行之有效的激励政策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在设定时期适度增加财政补贴,额度以气价的一半左右为宜。目的旨在吸引和激励社会投资煤层气开发的积极性,提升煤层气开发企业的竞争力和培植自我发展能力。
② 制订煤层气气价的保护性政策,控制因气价下跌而冲销财政补贴的效果。
③ 采取政策措施,使社会资金便于投资煤层气上游。
比如鼓励主要煤层气矿权持有者的三大国企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吸收民企共享经营;国土资源部门研究解决常规油气矿权与煤层气资源重叠的难题,扩大目前过小的煤层气矿权设置,为煤层气产业提供有利的发展空间,也为社会资本涉足煤层气开发创造资源条件;参照国外经验,明确煤层气矿权人可以同时开采矿权范围内煤系地层的烃类气体,同样享受优惠政策。简化政府审批的煤层气项目和程序,深化政府的协调、服务意识。
建议地方政府特别加强在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等重点煤层气生产基地的协调服务,及时协助相关企业解决征、租地项目、地方审批等难题,推进国家重大煤层气工程项目的实施。
科技进步是煤层气产业发展的重要核心,内因是产业和企业增强竞争力的最大原动力。
从“十一五”末期开始实施的《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政府的投入史无前例,充分表明国家对煤层气科技进步的重视和支持。我们要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为依托,以企业牵头,产、学、研相结合,围绕各类煤层气开发示范工程,带动相关基础理论研究和装(设)备研发。最终形成适用于各类资源条件、具有中国特色的煤层气勘探开发系列技术和工艺,有效提高煤层气单产水平和成本效益。
技术创新与现有先进技术集成相结合。
利用现有的先进技术集成,加大与之匹配的资源开发力度。通过技术创新或利用国内、外现有适用技术,改造低产井,提高煤层气生产井的达产率。
勘探开发工程施工,要严格按照科学程序进行,地质研究先行,精心设计,循序渐进,杜绝盲目冒进。
施工队伍应具备合格的资质和高技术水平,不搞层层转包,杜绝不合理的低成本中标,规范加强施工作业的监理,保障施工作业的高质量。
“十三五”期间,通过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以产业内部科技进步和精心作业,内外因素合力,可以有效地为煤层气产业的发展清障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