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超标电动车死期或不超2015年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时间:2013-03-19 01:10:53
超标电动车的标准:不具有人力骑行装置、最高车速超过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超过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超过240W或者蓄电池标称电压大于48V。
———省级四部门1月下发的《关于加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最近在市区有没有发现交警部门对电动车的管理严起来了?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交警部门将对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以及外地牌照摩托车从严管理。交警部门还透露,电动车上牌管理目录即将出台,惠州将据此对合格电动车上牌管理,超标电动车限期淘汰。在淘汰期限前,超标电动车将纳入机动车进行管理,驾驶员需持摩托车类驾驶证。
严管:电动车不准上安全岛
从年后开始,惠州市交警部门在市区明显加大了对电动车和摩托车的管理查处力度。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超载都会被交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道路中间的安全岛也禁止电动车开上去。种种迹象表明,对于电动车和摩托车的管理正在趋于严格。
之前有媒体报道称,惠州将和省内其他几个城市一起作为电动车管理的试点城市对电动车进行严格管理。昨日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尚未接到省交管局关于试点的书面通知。但该工作人员透露,惠州确实将对电动车开始更严格的管理。
据交警部门透露,除了电动车的管理之外,对于目前路面上行驶的燃油助力车以及众多的外地牌照摩托车都将会严格管理。“惠州本来就是市区范围内已经禁摩,现在这些车辆的泛滥对于交通的影响很大,我们也将制定措施,对这些车辆进行严格的管理。”
淘汰:登记上牌目录正在制定
据透露,目前广东省电动车登记上牌目录正在制定中,会按照目录对合格电动车上牌管理,超标电动车将限期逐步淘汰。在这个期限之前,超标电动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交警部门表示,一旦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就需要参照摩托车的通行规定,“也就意味着超标电动车驾驶员要持有摩托车类驾驶证,驾驶时要戴安全头盔,在路上行驶时要靠右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也将按照机动车来进行处理。”
交警部门向南都记者出示了一份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个部门今年1月下发的《关于加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在规范电动车的管理过程中,将会对在用的超标电动车设定一个过渡期限,过渡期限内逐步淘汰这些车辆。根据该文件,对超标电动车的标准界定未发生变化。
惠州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超标电动车,目前全省预计的最迟淘汰期限不超过2015年12月31日,惠州具体的淘汰期限尚未制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期限之后,这些超标电动车就不能上路行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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