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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司法部: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

发改委、司法部: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

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简称《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及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置节能新能源汽车给予适当支持。鼓励公交、环卫、出租、通勤、城市邮政快递作业、城市物流等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意见》提出,以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动力蓄电池、铅酸蓄电池、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物为重点,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适时将实施范围拓展至轮胎等品种,强化生产者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支持建立发动机、变速箱等汽车旧件回收、再制造加工体系,完善机动车报废更新政策。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研究制定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将在2021年完成。

就在此前一日(3月16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听取行业机构、企业代表对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的意见建议,深入研究分领域、分区域、分车型电动化的目标、方式及政策措施。

装备工业一司表示,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率先实现电动化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拟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行业力量开展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积极推动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电动化水平提高。

附件: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_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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