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联会:2016年4月新能源乘用车销2万增1.5倍(3)

2、三个建议版本

建议版本A版:1)增加车辆售价上限35万元;2)增加能耗指标要求,吨百公里电耗不超过13kWh;3)增加插电式乘用车混动状态能耗指标要求,B状态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不高于80%;4)补助额度建议不调整。

建议版本B版:调整点:若吨百公里电耗大于13kWh且续驶里程不低于100km纯电动乘用车,补助金额按2.5万元。

建议版本C版:调整点: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要求:如果M≦1000KG时,Y≦0.014*M+0.5;如果1000≦M≦1600时,Y≦0.012*M+2.5;如果M>1600时,Y≦0.005*M+13.7;

个人观点:对此调整建议A版本的,我是完全赞成的。B版本也是感觉相对合理的,但缺乏门槛效应,无法有效区隔低速车和主流电动车。

而C版本是相对复杂的版本,我觉得如果M≦1000KG时,Y≦0.014*M+0.5,这块是合理的,后面的不需要太复杂。

3、具体吨百公里电耗指标测算

3.1、加入车辆售价上限35万元是合理的。

我认为新能源车本来也是面向务实消费群体的产品,价格偏高的车型并非主力方向,尤其是进口新能源车的价格偏高。享受各类政策照顾较多,此次的明确也有利于支持自主主力产品的发展。目前个别城市把新能源地方政策当作提升城市形象的工具,给进口新能源车宝贵的限购指标,这等于是把宝贵的政策性机会送给外国人,这不利于我们发展自主新能源的国家战略。我们发展新能源车的目的是汽车产业的转型突破,限购政策不是为了进口或合资高价新能源车占领中国核心城市服务。我们自主的新能源车成为消费的主流趋势时,这对自主的品牌提升和产业发展才能有更好的市场效果。如果高端新能源车如果又被外国品牌抢走,其示范效应对自主品牌未来发展是巨大灾难。

3.2、吨百公里电耗不超过13kWh是很好的指标,可完善。

增加吨百公里电耗指标防止了片面追求微型化的趋势,体现了耗电稍多的大型车的优势,使主力车型的发展更为顺利。虽然我们常规认为车越小越节能,尤其是微型电动车大约百公里仅用10度电,但考虑到综合因素,加入重量的单位均值后的结果就完全不同。减重是很难的,增重是较容易的,在改善强化安全性配置后,微型电动车还是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尤其是低速电动车和主流电动车应该有一个门槛分层,否则会出现界限不清的问题。

乘联会:2016年4月新能源乘用车销2万增1.5倍

部分领导认为顿百公里电耗不利于节能的微型车发展,我个人认为这是片面的。

方案1的方向是相对合理的。毕竟我们三米以上的电动车基本都在13以下。而3米以下的电动车同样享受4.5万的补贴容易搞乱市场。一个低速车有公告就能享受4.5万补贴,没有就啥补贴没有,这样的身份性政策不利于行业规范。

而方案2:如果是给2.5万的补贴则也是有一定的问题的,毕竟进入补贴目录还有其他诸多隐含的政策优惠,也是需要适度控制范围。

而方案3:如果是分段测算标准,尤其是直接与公斤数对应的指标,约束性较强。但中高端的电动车一般不会超标,万一设计出电动超跑,数量也不会太大,有没有不太重要。如果未雨绸缪考虑高端化的风险,也是可以理解政策的前瞻性的。

四、新能源车国家政策动态

1、国务院亲自牵头 新能源汽车骗补调查悄然升级

4月12日悉,工信部某权威人士表示,在此前的对外通告中,新能源骗补调查是由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联手启动并执行的,现在新能源汽车骗补调查是由国务院亲自牵头进行的。上述表态则意味着,在过去两个多月的清查中,新能源骗补调查行动已经悄然升级。

据悉,此前企业自查情况不理想,大部分认为自身“毫无问题”,这导致自查报告滞后。“目前调查已经接近尾声,但调查结果需要上报国务院。”上述工信部人士对记者表示。

2、工信部:发布第三批新能源推广目录

4月6日悉,近日工信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三批)。在新能源方面,共有309款车型入选第3批推荐目录,其中以纯电动客车为主。

而在乘用车方面,从目录中看到了两个全新品牌的入选,分别是广汽丰田旗下领志和北京现代旗下首望品牌。

3、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补充通知

 4月29日,工信部发布关于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22号公告,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已于2015年3月24日正式发布,并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4、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将全部重审

日前获悉,中机中心把2016年发布的1—3批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全部重审,第4批的车型也退回重审。电池厂家没有进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的都不予以通过。经求证,多家新能源企业已经收到了相关通知。

从2016年1月起,工信部开始发布新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目前已公布了3批名单,共1022款新能源车型入选。在电池规范方面,工信部已公示三批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共25家企业入选。

为引导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工信部于2015年5月1日开始执行《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规范条件》提出,国家对符合本规范条件的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规范条件》还提出,“动力蓄电池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经质检部门授予汽车动力蓄电池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

5、能源局:全面排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安全隐患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下发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四部委《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促进能源互联网建设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定于2016年4月-6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和内容包括,重点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以及相关充换电设施进行检查,包括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及监控系统安全运行、建设标准执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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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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